各位学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 号)和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劳动学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函》(粤技服〔2021〕129 号)的要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 认定职业(工种)范围:职业指导师(四、三级);
3.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7日;
4. 资料审核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8日;
5. 实名认证时间:认证报名码另行发布通知;
6. 认定地点:潮州市湘桥区峻德职业培训学校(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形式及题型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
三、证书管理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劳动学会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登录“技能人才评价网” 进行查询,也可在全国联网系统及人社官网查询。证书全国通用,符合条件可申请1500-2000元的证书补贴。
四、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技能标准,动态更新相关职业技能申报条件。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备注:
报考最低学历:大专或同等学历
①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心理学专业、教育学专业、管理学专业、劳动经济学专业。
②相关职业:原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信息分析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创业指导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保障协理员、高等和职业院校负责职业指导的教师等。
五、课程培训
1. 培训教材:
职业指导师(基础知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联合出版;
职业指导师(四级 职业咨询协理)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联合出版;
职业指导师(三级 助理职业指导师)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中国人事出版社联合出版;
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技能人才评价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按照报考的地市、工种进入对应评价计划并输入报名码完成信息填报确认,审核通过则完成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成功报名的,即视为放弃当期认定。
报名确认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
1. 认定报名和审核均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xgdldxh.jndj.ks.zjyun.org。考生报名请选取对应的集体报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后,须递交相关纸质资料至集体报考点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完成所有报名手续,并于考前7天找考务老师领取准考证。
2. 具体认定地点、考场编排将在考前7天在准考证上列明。
十、加强认定规范管理,确保认定质量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执行,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认定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768-2939333、18127173989(微信同号)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新春园综合楼东侧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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